河失气田矿采处理更新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泰兴市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河失气田矿采处理更新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本环评报告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需要了解项目内容、污染治理程度及本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公众,可在下文链接下载阅读。欢迎广大公众前往阅读,给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失气田矿采处理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所在地:泰兴市河失镇工业集聚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润华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对现有装置进行技改扩建,建设河失气田矿采处理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提升润华公司现有润华2#CO2气井采矿能力至15×104t/a,并在现有润华2#CO2气井正北100米新开一座设计CO2开采能力15×104t/a的润华3#采矿井,建成后全厂设计CO2开采能力30×104t/a,并为润华3#采矿井配套新建两条采矿厂至选矿厂3.8km输气管道;②在现有选矿厂厂界东西两侧扩增用地10000m2,拆除现有办公楼、辅助用房1、辅助用房2并新建设主体1F局部3F车间(3F作为办公楼)1座、主体3F局部2F综合楼1座,1F门房/门厅2座,建成后全厂主体构筑物见表4.1-1;③选矿厂现有1#提纯装置进行提能改造,通过新增制冷装置设备,提高单位时间液化效率,使其1#提纯装置提纯能力增至15×104t/a CO2;对选矿厂现有2#车间提纯装置进行扩建,使其提纯能力增至15×104t/a CO2。提纯后,全厂将形成年产29.76×104t/a高纯度液体CO2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建设符合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选址合理:本项目建设基本符合地区总体规划及生态功能规划,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小,从环境影响角度看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3、排污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总量可在区域内平衡。
4、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5、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综上所述,在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的基础上,确保各项措施均落实到实处且正常运行,则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现有环境功能。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下方,公众也可以联系建设单位借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6_qCvxYEOWnhv2GHKGkUA?pwd=mm53 提取码: mm53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6_qCvxYEOWnhv2GHKGkUA?pwd=mm53 提取码: mm5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泰兴市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961081818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